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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截止当年8月31日前年满五周岁)在园幼儿
按照所在幼儿园办园等级予以减免相应金额保教费,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其中省级示范园130元·生/月、市一级园90元·生/月、市二级园70元·生/月、市三级园50元·生/月、未入级及附设学前班35元·生/月。民办幼儿园按照价格部门标准,与办园同等级的公办园标准减免保教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所在幼儿园负责
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在伙食费中减免困补,750元/生·学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照250天计算,每月75元)
所在幼儿园负责,要求家长申请,幼儿园审核通过
园内资助
由学校确定,家庭变故、有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可减免收费、补贴生活费等(要求在拨款的生均经费中提取的3%中发放)
所在幼儿园负责
免学杂费
所有学生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所在学校负责
免费教科书
所有学生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所在学校负责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小学:1000元/生·学年; 初中:1250元/生·学年
有校内住宿学校负责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国家规定的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小学:500元/生·学年; 初中:625元/生·学年
所在学校负责
营养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家庭贫困学生。
每生4元/天,补助天数按照实际在校平均天数确定。
所在学校负责
学校资助
由学校确定,向建档立卡学生倾斜
可减免收费、补贴生活费等
所在学校负责
国家助学金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特别困难:2500元/生·学年; 一般贫困:1500元/生·学年。
所在学校负责
免学费
具有陕西省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省级标准化高中:1600元/生·学年;城市高中700元/生·学年;农村高中400元/生·学年
所在学校负责
学校资助
由学校确定,向建档立 卡学生倾斜
可减免收费、住宿费,补贴生活费等
所在学校负责提留专门资金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 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 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特别困难:2500元/生·学年; 一般贫困:1500元/生·学年。
所在学校负责
国家奖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 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 级及以上年级)
6000元/生·年
所在学校负责
免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不含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短训班、普通中学职业班以及艺术类相关表演(不含戏曲表
1600元/生·学年,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同专业公办免学费标准免学费,民办学校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免学费。
所在学校负责
扶贫助学补助
陕西省户籍全日制中职 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 当年新生
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所在学校负责
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 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00元/生·学年
所在学校负责
学校资助
由学校确定,向建档立 卡学生倾斜
可减免收费、住宿费,补贴生活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所在学校负责提留专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