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西安市贞观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北角
招生电话:029-61143741
类 型:公办
属 性:
西安市未央区三星小学坐落于未央区贞观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北角,东临贞观路,西邻61542部队,南临凤城二路,北接凤城三路,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成立于解放前,由私塾逐步发展为完全小学,1969年正式起名为曹家庙小学,1996年更名为未央区三星小学,2014年9月份新的教学楼建成,建成后的校舍占地面积约8465平方米。学校现有34个教学班,1723余名在校学生,91名教师,在未央区政府、区教育局的大力扶持下,在学校领导班子的精心领导下,围绕着“星光”文化,在落实西安市三年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办好“家门口的学校”中谱写未央教育新篇章。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双有先进集体、陕西省“城乡手拉手,脱贫奔小康”先进集体、陕西省示范家长学校、陕西省文学创作优秀校园、陕西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校、西安市防震减灾示范校、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德育先进集体、西安市卫生先进单位、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校、西安市综合实践活动实验学校、西安市第二批STEAM教育实验学校、西安市智慧校园、未央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未央区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未央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未央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未央区青少年体育训练特色学校等称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三星小学。
学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贞观路与凤城二路十
字西北角
第三条:学校性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公办小学。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办学,五育并举,办好老百姓家门口学校。
第五条:教育理想:为天下育英才,为后世树栋梁。
第六条:办学目标:培养有德的人,打造有用的人,塑造有为的人,雕刻有魂的人。
第七条:办学理念: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
第八条:校 训:让每一颗星星都闪光
校 风:团结 紧张 严肃 活泼
教 风:博学雅致,精神灿烂。
学 风:自信阳光,自律图强。
第九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学校在区教育局直接领导下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学校按编制设置党支部正(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导处正(副)主任、总务处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大队辅导员、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学校党支部、办公室、教导(研)处、总务处、工会、少队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是学校行政负责人,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校长主持学校全盘工作。
第十三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经教育局批准和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中层领导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通过公开竞聘产生,报备区教育局批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党支部,设书记1名,由区教育局党委任命,设副书记1名、支委5名,协助书记做好党务工作。
第十五条:党支部工作职责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做好全体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5.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6.对领导干部人选的提名予以审查,并按干部管理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7.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第十六条:党支部工作原则
1.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联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的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4.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七条:学校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区教育局任命,校长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5.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6.校长有权对学校的经费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八条:校长工作原则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
2.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得打击报复。
3.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4.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德育、教学、科研、后勤、安全等具体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成立校委会。
1.校委会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处正(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总务正(副)主任、大队辅导员等人组成。
2.校委会定期召开,每月1--2次。
3.校委会由校长主持召开。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总务后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裁决提供依据。
4.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第二十一条:由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教代会代表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
2.教代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主持召开教代会及日常工作。
3.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十二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结构工资实施方案。
4.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区教育局核准。
5.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三条: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导处负责抓好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最新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深入落实“双减”,“五项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导处由教导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一、德育工作
1.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大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培养造就堪当时代重任的接班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国强和形势政策教育、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形成,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
3.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加强道德与法治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培养和使用好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7.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组织好每年的春、秋季学生运动会。
8.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
9.做好常规管理工作,组织好学生外出活动、劳动和校外教育。
10.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
二、教学工作
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拟定教务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适当安排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课外小组辅导教师拟定计划开展活动。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
3.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
4.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定期做好教学工作分析和业务讲座。
5.做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抽测。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检查或抽查。
7.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8.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
9.指导和搞好电教室、资料室、仪器室和实验室工作。
10.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主任全面主持本处工作。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2.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供应工作。
3.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4.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5.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六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期末,写好全面工作总结上交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三章 学籍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学校招收服务区内年满6 周岁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不属本校服务范围内的转学生、借读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七条:教学采取单式班级授课制,每班设一名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并与家长配合,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第二十八条:学生修业年限六年。学校允许特殊学生随班就读,取消留级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凭有效证明(区医院)准其休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休学超过三个月者,复学时根据学生实际,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三十条:学年末学对学生的考核要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行评价。
第三十一条: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大力表彰,对有错误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按有关规定不开除学生。
第三十二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三十三条:严格管理学籍,有专人负责,及时核对,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做到数字准确,底数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三十五条:班主任要同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及学生情况,学期末要根据学生行为表现写出评语。评语要有个性,具有激励作用,同时又要体现出艺术性。
第三十六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每学期开展论文评比活动。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实验教学,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七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注意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三十八条:坚持行政领导推门听课制度,校长每学期不少于30节;副校长不少于40节;主任不少于40节。行政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十九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依据“五项管理”相关要求,保证学生睡眠充足。任何班级和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第四十条:学生的课后作业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严格落实小学1-2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每天书面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假期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探索,积极锻炼身体,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第四十一条:学校一律使用国家教育部门审批的九年义务教育教材,不得擅自购买各种学习辅导资料。正确使用好《陕西省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定科学评价体系。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四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体育工作的法规,全面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春、秋季运动会,组织好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十三条: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它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四十四条:学校积极主动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学校的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意见。教师做好家访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座谈会。
第四十五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开展以服务、宣传为主的各项活动,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建立社会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
第五章 校产设备及经费
第四十六条:学校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归学校专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能改变其用途。学校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使用完好率。每学期至少对校舍进行2--3次检查和维护,发现危房和有安全隐患的教学设施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反映,直到向人民法庭起诉。
第四十七条:学校的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要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
第四十八条: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任何人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第四十九条: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帐目,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十条: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立帐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五十一条:任何人损坏学校财物都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二条: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予算和决算应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教代会审议,接受上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
第五十三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做好健康教育和师生保健、疫情防控、传染病预防等系列工作,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五十四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要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第五十五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定期举行卫生常识讲座,做好各种传染病、多发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工作。
第五十六条: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好安全档案。建立校领导带班执勤制度,做好护校安全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防止学生挤踏事故和意外伤害。做好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运动安全、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宣传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五十七条:强化学生活动安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预案。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外出报请教育局批准,并由一名校级干部带队。
第七章 教师和学生
第五十八条:学校教师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教师任职资格。
其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2.热爱学生,关心教育学生全面发展。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认真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结合学生实际,做好教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认真完成本职工作,重视研究教学方法和学生学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能力培养,注重双基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5.努力协调好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健康地发展。
6.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7.结合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习新理论,接受新信息,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五十九条:学校的其他人员需具备国家规定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六十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义务。学校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重视培养锻炼青年教师。
第六十一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级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或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工作不讲究方法,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有故意损害学校声誉的其它行为者。
第六十四条:每一名学生都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
第六十五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生,学科竞赛成绩优异者,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人物,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六条:对违反校规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自报区教育局核准后开始施行。
(备注:本章程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带下,经历届校代会进行讨论、修改、完善)
我校的德育工作始终坚持面向每一个人,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幸福成长,立足“让每一颗星星都闪光”的校训,把培养高尚品德、文明行为、创新能力作为育人目标,构建了内容丰富的新样态学校德育体系。其中,“动感中队”系列体验活动、好习惯“微养成”、“繁星闪闪大讲堂”、“红领巾奖章激励我成长”4个德育创新经验,因其良好的效果而受到了广泛关注,擦亮了学校的办学品牌。
亮点一:红心向党重实践 “动感中队”在求索
近年来,未央区三星小学在各级团区委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各中队成功举行了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让每一位参与的队员都在切身的活动体验中收获了感动,收获了成长。学校少先队陆续开展的“红色革命永不朽,走出校园做书虫——红领巾小书虫”“创新思维苦钻研,少年制造映党旗——红领巾小创客” “职责使命最坚定,互帮互助更顺心——红领巾小主人”等主题系列活动,引领少先队员们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活动中开阔了眼界,提高了综合素质,同时增强了少先队组织的先进性和队员的光荣感、归属感。
亮点二:我是生活小主人,良好习惯“微养成”
学校德育工作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通过“化整为零”,把大道理、成体系的道理分解转化成贴近学生心灵的小道理、小规范,再积小成大,由小向大。如新学期,学校从整理书包、收拾书桌、大声朗读、赞美、微笑等细微处入手,引领孩子们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小目标和阶段性大目标,同时联合家长参与监督,以求成效最大化。学校通过召开亲子家长会、设置微习惯养成项目展示、每日打卡、小组互助督促、评选“好习惯之星”等丰富多样的有效措施,促进学生好习惯的养成,做生活的小主人。
亮点三:繁星闪闪大讲堂,家校携手共育人
充分发挥“繁星闪闪”大讲堂的作用,搭建家校沟通的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解读“双减”政策,宣传“家校共育”优点,取得家长理解和支持。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公益巡讲进校园活动,通过“心育”对话家长,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开展“学校开放日”和“家长进课堂”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邀请家长代表走进课堂分享自己的育儿经验和心得,了解家长心声和学生需求,让家长掌握科学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促进家校之间的顺利沟通,达到“1+1>2”的协同育人效果。
亮点四:红领巾奖章激励我成长
通过全体队员参与的红领巾奖章活动,在活动体验中升华情感,在责任担当中学会合作,在习惯养成中提升素质,三星小学德育工作的每一个亮点,都是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终身发展夯实基础,打好生命底色,同时也生动地诠释着“让每一颗星星都闪光”的丰富内涵。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双有先进集体、陕西省“城乡手拉手,脱贫奔小康”先进集体、陕西省示范家长学校、陕西省文学创作优秀校园、陕西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校、西安市防震减灾示范校、西安市文明校园、西安市德育先进集体、西安市卫生先进单位、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校、西安市综合实践活动实验学校、西安市第二批STEAM教育实验学校、西安市智慧校园、未央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未央区素质教育优秀学校、未央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未央区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未央区青少年体育训练特色学校等称号。
2001年12月
西安市未央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005年5月
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妇女联合会授予西安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05年11月
在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大课间,活动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06年3月
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陕西省示范家长学校
2006年5月
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中小学艺术展演中,荣获三等奖
2006年12月
未央区妇联授予妇女维权宣传优秀单位
2007年1月
中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授予未央区教育系统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2007年5月
在西安市教育局举办的西安市中小学“创三好”活动中,荣获先进班集体称号
2017年12月
在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公安未央分局未央区卫生局联合局办的
2008年1月
元旦越野赛中,荣获小学组第二名
2008年3月
被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2008年4月
在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举办的迎奥运中小学生运动会中,荣获小学组第二名
2008年12月
在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2009元旦越野赛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二名
2009年3月
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环境保护局,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陕西省首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组织单位
2009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第二十四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0年2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09年度单位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秀单位
2010年3月
在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陕西省第二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0年8月
在陕西省文明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作协,陕西省妇联,陕西省少工委,陕西省关工委联合举办的陕西省第七届青少年文学创作大赛中,荣获优秀校园
2010年12月
被未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授予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优2010年11月,被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评为西安市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展评活动先进单位
2010年12月
被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美国儿童健康基金会授予春晓计划儿童安全教育项目实验学校
2011年1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0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2011年3月
在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委西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陕西省第三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1年4月
在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举办的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五名
2011年12月
在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2012年1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1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优秀单位
2012年2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一星级学校
2012年6月
被中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委员会授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
2012年9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2年小学教学效果检测优秀学校
2012年12月
被西安市红十字会,西安市教育局评为西安市红十字示范学校
2013年9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3年小学教学效果检测优秀学校
2013年11月
在未央区司法局未央区关工委,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鹏程杯法律知识竞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3年12月
被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授予绿色学校
2013年12月
在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元旦越野赛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六名
2014年1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3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2015年1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4年大学区管理制改革工作先进成员学校
2015年4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举办的未央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八名
2015年4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举办的未央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2015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阳光下成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5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阳光下成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声乐二等奖
2015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阳光下成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舞蹈三等奖
2015年5月
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陕西省第七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5年10月
被西安市教育局评为西安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2015年10月
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组织委员会,中国儿童中心举办的“双有”牵手曹山小学爱心捐助活动中被评为爱心单位
2015年11月
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举办的学术金秋新力科技成果展示活动中,荣获心理教育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015年11月
在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中小学生三跳比赛中,荣获三分钟一长八字竞速小学组第五名
2015年12月
在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元旦越野赛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三名
2015年12月
在西安市教育局,阳光报,阳光网联合举办的抗战老兵笑脸展有感征文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6年3月
在陕西省文明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文化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邮政管理局联合举办的陕西省第十一届书信文化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单位
2016年5月
被西安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授予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果色奇香校外教育活动基地
2016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西安市未央区弘扬爱国精神,追忆红色五月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合唱二等奖
2016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弘扬爱国精神,追忆红色五月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荣获校园剧二等奖
2016年11月
在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举办未央区中小学生11中扬帆杯三跳比赛中荣获三分钟一长八字竞速小学组第七名
2016年11月
被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授予会员单位
2016年11月
在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少年儿童中心共同举办的童心构筑梦想,学习创领未来全国少年儿童主题教育活动中荣获优秀集体奖
2017年3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举办的未央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三名
2017年3月
在陕西省委网信办,西安市教育局,陕西省祭陵办,陕西西部网联合举办的2017全国画出你心中的黄帝陵少儿绘画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7年5月
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教育局联合举办的西安市第十五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7年7月
被中共未央区委,未央区人民政府授予2016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2017年7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授予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
2017年8月
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举办的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中,荣获最佳组织二等奖
2017年10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2017年度小学教学效果检测优秀学校
2017年10月
被共青团先收央区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少先队西安市未央区工作委员会授予2017年度未央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2017年11月
被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卫生先进单位
2017年12月
被共青团西安市未央区委员会,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少先队未央区工作委员会,授予2017年度未央区优秀品牌活动
2018年1月
被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授予艺术教育示范学校
2018年1月
被未央区教育局授予教学常规管理三星级学校
2018年2月
被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授予常务理事单位
2018年3月
被中共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工作委员会,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事处授予大明宫街道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18年4月
在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举办的第十六届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集体项目小学合唱中荣获三等奖
2018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2018年阳光下成长中小学生艺术大赛中,荣获合唱一等奖
2018年5月
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教育局联合举办的西安市第十六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8年6月
在西安市教育局举办的2018年西安市中小学生艺术大赛小学组合唱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2018年6月
被中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8年10月
在陕西省委网信办,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祭陵办联合举办的2018你心中的黄帝陵少儿书画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8年11月
被陕西省档案局认证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二级标准
2018年12月
被中共西安市委员会,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2018年12月
被未央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未央区文明办授予未央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基层先进集体2
2019年1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举办的未央区2018年“丝路画语、我爱西安”少儿书画大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9年2月
被中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委员会授予“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示范单位
2019年3月
在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少工委举办的城乡手拉手脱贫奔小康工作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2019年4月
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18年陕西省公民科学素质知识竞赛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9年4月
在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少工委举办的2018年度红色基因代代传活动中,荣获优秀奖
2019年4月
在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西安市委,西安市教育局,举办的第十七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中,荣获先进单位
2019年4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举办的未央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得小学组团体总分第四名
2019年5月
在陕西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举办的陕西省第十七届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小学组合唱荣获三等奖
2019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中小学歌唱祖国青春激荡合唱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2019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2019年未央区合唱大赛中,荣获二等奖
2019年6月
被西安市教育局授予西安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9年9月
在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未央区“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经典诵读比赛中荣获小学组三等奖
2019年11月
在未央区文化和体育旅游局,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2019年未央区中小学生三跳比赛中,荣获小学组3分钟一长八字第六名
2019年12月
被未央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文员会,未央区文明办授予未央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基层先进集体
2019年12月
在全国少年儿童双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的德润童心,育时代新人全国少年儿童主题教育活动中荣获先进集体
2020年3月
被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授予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示范学校
2020年11月
获得西安市未央区青少年击剑比赛亚军
2019年12月
在西安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乡市委,西安市教育局,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举办的我爱祖国学生书信征集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2020年10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艺术展演中,荣获朗诵三等奖
2020年10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西安市未央区中小学阳光下成长艺术展演中,荣获合唱二等奖
2020年10月
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评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暨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活动单位组织二等奖
2020年11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举办的2020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小学成语诗词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2020年12月
被西安市教育局授予智慧校园称号
2020年12月
被西安市教育局授予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2020年12月
陕西省社区文化建设促进会快板《夸西安》节目获得陕西省社区文艺之星二等奖
2021年1月
被未央区文化和体育旅游体育局,未央区教育局授予青少年(田径,艺术体操,射箭)体育训练特色学校
2021年1月
西部电影频道、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健康体育发展中心“梦想中国,星耀长安”陕西少儿春晚最佳组织单位
2021年1月
西安市教育局《永远同在》节目荣获2020年西安市中小学艺术展演集体项目小学合唱A组优秀奖
2021年1月
未央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青少年体育训练特色学校(田径 艺术体操 射箭)
2021年3月
中共陕西省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平安校园
2021年4月
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第十九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先进单位
2021年4月
未央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未央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第一名
2021年4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组织的未央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小学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2021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组织的2021年未央区艺术展演中获合唱二等奖
2021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组织的2021年未央区艺术展演中获朗诵三等奖
2021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组织的2021年未央区艺术展演中获舞蹈三等奖
2021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组织的未央区艺术展演中,荣获戏剧一等奖
2021年5月
在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组织的西安市未央区中小学“永远跟党走阳光下成长”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奖
2021年5月
被共青团西安市委员会,乡市教育局少先队,西安市工作委员会授予西安市优秀集体少先队大队
2021年5月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全国啦啦操委员会全国校园大课间啦啦操推广实施单位称号
2021年5月
西安市教育局、共青团西安市委员会、少先队西安市工作委员会西安市优秀集体少先队大队2021年5月
2021年6月
在中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委员会举办的未央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
2021年6月
大会竞赛委员会2021年西安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女子团体总分第三名
2021年6月
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西安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获奖证书
2021年6月
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中小学“阳光心灵”心理健康大展演活动手抄报一等奖
2021年7月
陕西省体育局2021年陕西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暨省十七运会资格赛女子丙组跳高第二名
2021年9月
西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少年先锋队西安市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西安市“千张孩子笑脸 喜迎盛世全运“笑脸征集活动最佳组织奖
2021年10月
共青团西安市未央区委、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西安市未央区少工委2021年未央区少先队鼓号队展演活动二等奖
2021年12月
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首批中小学家校共育示范基地
2022年2月
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2022年3月
西安市教育局“您来十四运,我做小导游-新西安新名片”学生导游词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学校
2022年3月
共青团西安市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少先队西安市工作委员会西安市优秀集体少先队大队
2022年4月
共青团未央区委、未央区教育局、未央区少工委2021年度未央区三星小学少先队大队荣获“红领巾奖章”二星章
2022年4月
西安市第二十届青少年科普知识竞赛先进单位
2022年5月
2021“感动陕西教育人物”家门口的好学校
2022年6月
2022年未央区“阳光下成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小学组合唱三等奖
2022年未央区“阳光下成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小学组乐器二等奖
2022年未央区“阳光下成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小学组舞蹈三等奖
2022年未央区“阳光下成长”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小学组朗诵二等奖
2022年7月
2021年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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