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中段51号
招生电话:029--86398906
类 型:公办
属 性:其他
未央区玄武路小学是2020年未央区实施“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新建的一所公办小学,学校致力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与良好教育生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实现基础教育多领域、深层次、跨学科深度融合,厚植学生“核心素养”,实现“轻负高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玄武路小学以“思维”为学校教育DNA,秉持“乘思维翅膀,助生命成长”核心理念,笃守如下“一训三风”:
校训:向上向善 慎思慎为
校风:明德谦逊 笃行致远
教风:因材施教 顺天致性
学风:思维慧智 习惯聚成
做有灵魂的教育,办有温度的学校。
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小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与良好教育生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了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质量兴校,科研强校,特色荣校,做有灵魂的教育,办有温度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等,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小学 (以下简称 “学校”)
学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中段51号
第三条 办学宗旨:以“高品位、高品质、高品貌”新时代学校作为办学目标,以培育“崇德知礼、博爱笃志”新时代学子为育人目标。
第四条 学校性质:未央区公办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 办学理念:以“思维”为学校教育“DNA”,以“乘思维翅膀,助生命成长”为核心理念,以“人格高尚,专业精湛,学养深厚,博爱慧智”为教师追求。
第六条 教育哲学:身心为先,品行为本,思维为魂,能力为重,习惯为基。
第七条 学校规模:校园面积 7326m2,学校资产约400 多万元,办学经费来源于未央区财政,教学班18个,学生约880名,教职工51名,课程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美术、音乐、体育、科学、综合实践、劳动和信息技术教育等学科。
第八条 管理理念:学生至上,效率优先, 过程优化,管理相长。
管理机制:目标导向 问题导向 成长导向 结果导向
第九条 “一训三风” 校训:向上向善,慎思慎为;校风:明德谦逊,笃行致远;教风:因材施教,顺天致性;学风:思维慧智,习惯聚成。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十条 管理体制:学校接受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管理。 学校内部管理采取“3结合(自主管理+制度管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团队协作+管理相长)4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长导向+结果导向)5层级(校长:思想与方向→副校长:策略与路径→主任:方法与举措→教师:执行与行动→学生:行为与显现)”的“345”管理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校长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查后任命产生;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校务公开制。
第十二条 校长职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对学校工作全面规划,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学校党组织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它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主席按工会法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 每学年召开 1-2 次会议。
第十六条 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领导素养。
第十八条 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推进、促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依法解决办学及其它纠纷,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国家《小学管理规程》,进行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的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健全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 在各学科课程中有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队工作。
2.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日常行为规范,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3.学校主动与家庭、 社会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式教育模式。
4.结合学校特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和生命教育实践探究。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贯彻实施 《国旗法》 ,全体师生在每周一早晨集中举行升旗仪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二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
第二十四条 对教师用书、教材和教辅资料实行统一征订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1. 以理论学习制度的创新,建设开放性的教研文化。为拓展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开展教师书香校园建设,提高读书有效性。教师做好实践反思笔记与每周一得撰写。
2.以日常教研制度的创新, 建设共享性的教研文化, 强化“个体——集体——个体”三轮备课的教研机制,进一步健全专题研讨制度。
3.以评价导向制度多元化,建设创新型的教研文化。借助现代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化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教师交流平台、教师展示平台。
第二十六条 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
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
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整班补课,不得
歧视潜能生。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在校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三十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 仪器设备、 文体器材、 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 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第四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一条 总务处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度。总务处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二条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为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及申请提供财务依据。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按有关规
定管理校产。发现危房,总务处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校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同时履行相关的责任义务。
第三十七条 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敬业爱生、勤研自律”为教风,并对学生、家长作出承诺。
第三十八条 听从校长指挥,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勤恳工作,努力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九条 严肃工作纪律,自觉执行学校的学习、工作、值班、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西安市中小学常规管理要求》。自觉做到∶认真
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课外活动与课后服务。
第四十一条 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按规定参加在职进修和培训,不
得少于规定的学时数。
第四十二条 全体教师要积极进行教研、科研工作。要苦练教育教学基本功,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自己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水平。
第四十三条 学校加快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四十五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校应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七条 加强对学生规范教育,以“向上向善 慎思慎为 思维慧智 习惯聚成”为主旨。
第四十八条 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3.善思好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4.文明守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5.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五十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同时对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给予照顾、帮助。对潜能生做好思想转化或学习辅导工作。
第七章 学校家庭和社会
第五十一条 依据《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校协同家庭、社会组成教育网络,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参与学校管理。
第五十二条 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教育子女的有效方法。
第五十三条 学校督促每个家庭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义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五十四条 学校参与社区有关教育工作。
第八章 校园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全体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六条 校园环境管理要重在建设。要充分利用宽敞的空间、美观整齐的新校舍和现代信息技术,实践理念和课改最新发展趋势的校园环境。
第五十七条 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处处为学生之楷模, 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人际环境。
第五十八条 学校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九条 建立健全卫生清扫与检查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育人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痰迹。
第六十条 确保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六十一条 要求校内教职工的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不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积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加强校门前的治安工作。
第六十二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未央区教育局备案、批准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玄武路小学以“思维”为学校教育DNA,秉持“乘思维翅膀,助生命成长”核心理念,学校从学生思维培养入手,扎实校本教研,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促进教研团队建设,实现“轻负高质”;将“思维+课堂”“思维+习惯”“思维+运动”“思维+阅读”“思维+教研”等思维教育理念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立足“课堂”教育教学主阵地,构建优质“第一课堂”;教师研课标、钻教材、精教案、通学生、细教学,因材施教,让学生顺天致性“向上向善”生长。为扎实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使学校课后服务质量有效提升,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培养五育并举的时代新人。学校利用优质教师资源,开展课后服务主题日活动:周一绘本阅读日,周二多彩艺体日,周三户外活动日,周四缤纷社团日,周五思维绽放日,深受学生与家长的喜爱与好评,既解决家长后顾之忧,又助力学生兴趣培养,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2020年授予西安市思维型教学实验学校(2020.12)
2021年授予西安市新优质学校(2021.12)
2022年授予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实习基地(2022.04)
2022年授予西安市中小学创客教育实践室建设优秀学校(2022.05)
2022年授予未央区常规管理一星级学校(2022.04)
2022年授予未央区健康学校(2022.04)
2022年授予未央区平安校园(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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