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东风路99号
招生电话:029-86672161
类 型:公办
属 性:其他
西安市长庆未央湖学校地处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辖区,2005年经长庆油田和未央区政府联合对原王家堡小学进行改造,于2006年8月建成的一所九年制公办学校,隶属于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学校现有34个教学班,学生1600余人,教职工13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3人,高级教师25人。
学校占地24327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立有全新的3D智能教室、录播教室、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室及准备室、科学探究室、信息教室、数字化地理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以及多功能厅等,图书阅览室全天向学生开放,各教室均配备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了校园网、校园广播全覆盖,校园保持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西安市长庆未央湖学校地处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辖区,2005年经长庆油田和未央区政府联合对原王家堡小学进行改造,于2006年8月建成的一所九年制公办学校,隶属于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学校现有34个教学班,学生1600余人,教职工13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3人,高级教师25人。
学校占地24327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立有全新的3D智能教室、录播教室、标准化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室及准备室、科学探究室、信息教室、数字化地理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以及多功能厅等,图书阅览室全天向学生开放,各教室均配备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了校园网、校园广播全覆盖,校园保持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全称:西安市长庆未央湖学校
英文名称:Xi’An Changqing Weiyanghu School
第二条学校法定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湖东风路99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九年制学校。学制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办学宗旨:“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和谐发展”
办学理念:“让每一名学生体验成功”
校训:团结、文明、勤奋、进取
校风:严谨、求实、拼搏、创新
教风:博学、敬业、爱生、奉献
学风:勤学、善思、求真、争先
课改模式:“学教结合、以学为主、当堂达标”
办学目标:学校——质量+特色
学生——基础+特长
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素质教育进程,面向全体学生,不断创新教育评价机制,给每位学生都提供成功的机会,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创新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隶属于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
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内设教务处、德育处、办公室、教研室、保卫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处室根据需要设置若干正副职位,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校长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包括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党支部起保证监督作用和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校长对学校全面负责是核心。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九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力:
(一)对学校行政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校内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校长有最后决策权。
(二)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
(三)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四)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五)行使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确定办学目标。根据办学目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努力建设爱教育、爱学校和爱学生、精业务的教师队伍。
(四)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抓好教学常规管理,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
(五)每周一组织召开校长办公会,每月召开行政会议和安全专题会,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六)实行分层管理,发挥各处室作用,提高副校长和各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七)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好对教工的奖惩考核。
(八)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九)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工合法权益的建议。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在中共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党章规定开展组织活动。党支部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保证作用。具体任务是:
(一)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执行。
(二)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学习,开展好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师德水平。
(四)努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五)讨论研究学校的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制度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参与决策,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协调开展。
(六)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引导教代会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八)从政治思想组织方面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开创性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代会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教师超过半数。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可作出决议,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的一半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教代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通过事关学校全局的改革方案、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等。
(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的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五)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按程序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七)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方可修改。
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内行政及对外联络等工作;保卫处具体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后勤工作。
第三章 教 师
第十四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有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学校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教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十五条学校采取积极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重视培养锻炼青年教师。教职工必须确立主人翁意识,在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创精品意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六条教师应师德高尚、爱生敬业,刻苦钻研,勇于改革;应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学时;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主动积极从事教育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加强自身修养,崇尚读书,崇尚研究,努力成为优秀教师。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定优、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第十七条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管理积分名列前茅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成绩优异者;见义勇为、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者;为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成效显著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赢得声誉者,学校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四章 学 生
第十九条凡按有关规定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可取得本校学籍。
第二十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享有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可对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仪器和设备。
(四)在学业和操行评语等上应获得公正评价。参加毕业考试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二)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学校荣誉,关心班集体,并见之于行动。
(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培育正确的处事态度和宽厚仁爱心理、纳人纳己,尊重他人、诚实正直、惜时守信、自信自强,立志成人。
(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勤于思考,善于合作,积极探究,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五)养成良好的健体、卫生习惯和作息规律,行为文明、语言文明。
(六)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七)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正确辨别是非、美丑、善恶,敢于主持正义。
(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理、自立,提高生存能力。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学生教育的重要力量,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品行优秀、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造成责任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
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订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成绩考核、毕业等规定,并认真加以实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
第二十八条 坚持德育为先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二十九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注重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三十条 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和教育科研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一条 坚持管理人员听课制度,校长每学期不少于30节,主管副校长不少于40节,正副主任不少于20节。
第三十二条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活动时间、节假日按照上级安排执行。
第三十三条 精选学生课后作业,难易适度,数量适当。原则上一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及初中不超过一小时。
第三十四条学校一律使用教育部门规定的义务教育教材,不擅自购买学习辅导资料,乡土教材、自编教材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开发校本教材。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不断加强教师工作过程管理,制订科学评价体系。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操、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保证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开好学校运动会。
第三十七条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多发病及食物中毒。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定期为学生体检。
第三十八条 抓好美育工作,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利用课外、校外兴趣小组,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实际,开展美育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九条 指导学生参与课外、校外活动,与学生家庭、社区活动场所等校外机构联系,开展有益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竞赛评奖活动,要严格遵守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正确防范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其了解学校发展及工作情况,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成立家长学校,帮助家长了解孩子,掌握教育方法,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六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学校的设备、物资统一建立帐目,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及时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保护学校的校舍、场地和设备,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依法向侵权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招生,凡符合规定的学龄儿童均可按时入学。
第四十五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学生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按有关规定对贫困学生给予免、补帮助。
第四十六条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四十七条损坏学校公物要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校旗、校歌、校徽
第四十九条学校校旗旗面为蓝色长方形。旗面左上部分缀校徽,中部缀中英文校名。校名文字颜色为白色。中文校名字体为仿宋,英文校名字体为黑体。
第五十条校歌:《我深深地爱着你》。
第五十一条学校校徽是双圆套圆形徽标,内圆主体图案为月季花,“月季”是学校文化象征,月季精神和品质——“自强不息、坚忍不拔、无私奉献”是学校的精神坐标。外圆上方是英文校名,下方是宋体中文校名。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职责、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通过报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及陕西石油普通教育管理移交中心核准后开始施行。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和谐发展”的办学宗旨,突出“让每一名学生体验成功”的办学理念,以打造“月季主题文化”为切入点,化虚为实,以物喻人,借物育人,深刻挖掘“月季文化”内涵,积极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学生人格。
学校积极落实“双减”、课后服务等政策,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打造精品学生社团活动,学校被教育部授予篮球特色校荣誉称号,学校“纸艺工作坊”获陕西省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二等奖。
学校先后荣获了全国教育信息化示范基地、陕西省义务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科普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书画教育示范单位、陕西省教育厅保持先进性“建功十一五”先进党组织、西安市文明校园、“316工程”优秀学校、未央区绿色校园、未央区无吸烟学校、未央区星级管理学校、未央区健康教育示范学校等三十余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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