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2-1号
招生电话:029-866261555
类 型:公办
属 性:其他
方新小学隶属于未央区教育局,是全国养成教育实验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创新学校、陕西省教育机构社会满意度最高小学、西安十大最具吸引力小学、西安市智慧校园、未央区名校。
方新小学前身是创建于1964年的未央区方新村小学,距今已有58年的光辉校史。2010年学校迁址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21号,更名为未央区方新小学,学校占地面积16.3亩,总建筑面积12000多平方米。有4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822名。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先进,功能部室齐全,拥有阅览室、微机室、电子备课室等专用部室及辅助用房四十多个。目前方新小学是西安市“名校+”教育联合体,有三个校区和两所“+校”,分别是方新小学校区、汉都新苑第一、第二小学校区、徐寨小学和大白杨小学。方新小学教育集团现有教职员工三百多人,在校学生7000多名。
2008年,未央区人才引进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刘清荣担任方新小学校长。在她的带领下,学校坚持“博爱 赏识”的办学理念,发扬“弘扬正气凝聚人心 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办学精神 。按照“以人为本,以德治校,科研兴校,质量荣校”的办学策略,遵循高标准,新思想的教育管理准则;打造高水平,新理念的师资队伍;营造高品位,新起点的文化环境;培养高素质,新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办成:培养学生聪明才智的学园,发展学生兴趣爱好的乐园,陶冶学生情操的花园,构筑学生成才的摇篮”。严格落实“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养成教育要求,牢记“博爱 真诚 共勉 奋进 勤学 明理 健美 快乐”的校训,立足规范,凸显人文校园、艺术校园、教育科研的办学特色。目前学校已形成了“规范+特色”、“合格+特长”的办学模式,打造成包含“关爱·负责·敬业·奉献”、“乐学·善思·自主·向上” 、“明德·尚美·博学·创新”的“博爱”校园文化,促进了教风、学风、校风的发展,为广大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校园环境。
目前,方新小学有教职员工139名,其中,研究生18人,本科112人,大专学历19人,岗位合格率为100%。其中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特级教师等省、市、区模范骨干教师60多人。教师90多人次在参加省、市、区教育教学技能比赛活动中获奖,教师所撰写的论文、设计、案例等获区级以上等级奖400余篇。
未央区方新小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方新小学以全面致力于科学管理、绩效考核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管理转型;完善体系、素养提升与个性张扬相结合的课程共建;适度流动、岗位锤炼与铸就风格相结合的教师共培的工作推进,逐步建立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干部适度跟岗、教师双向流动、对等交流的师资共承共育机制,努力激发学校的内在发展动力,力求在专业架构、师资队伍、专业培训、校本教研等方面形成优质“联动”,实现校际间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好态势,逐步形成“和而不同,各美其美”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 精神文化
第二条 办学理念:博爱·赏识
第三条 办学宗旨: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为教师持续发展铺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四条 管理思想:优质均衡 特色共建 协同创新 多元共生
第五条 办学目标:立德树人、特色兴校、提升质量、共同发展,争创品质学校、一流名校。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六条 学校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主管;运作方式为制度共通、资源共享、活动共展、研修共磨。
第七条 按编制设置集团总校长1名,分设执行校长1名,副校长3名,中层干部若干名。执行校长、副校长由教育局选派,中层干部由集团内部任命。同时,根据管理需要,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党政办、教导处、德育处、后勤处等工作部门,统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 总校长是集团行政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名校+”共同体管理模式的各“+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1.决策权。总校长根据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制定和实施集团发展规划、拟订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对集团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人事权。总校长按有关规定对教职员工和管理干部进行聘任、解聘和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教职员工和管理干部进行考核奖惩。
3.管理权。总校长负责组织集团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育质量,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促进教育的主动发展。
4.财务权。总校长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集团办学资金的使用有决定权。
5.改革权。推进教育集团体制改革、课程改革、内部管理、内部机构改革与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集团的主动发展。
第九条 校务委员会为学校最高领导机构。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组成。
第十条 校务委员会的职责:
(一)遵照集团章程,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规范和协调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 校务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学校的示范作用,保证学校在区域内义务教育的领先地位。
(三) 统一负责学校的对外形象宣传,不断提升学校的品牌效应。
(五) 统一协调学校的各类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学生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 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会议由总校长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和讨论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校务委员会也可以举行临时会议,讨论提议之议题。临时会议与定期会议通过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校务委员会会议应保留会议记录,并由与会成员签字确认。会议记录保存在集团总校,供学校和区教育局查阅。
第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表决对于影响集团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校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一般事项,应通过校务委员会表决决定。对于一般事项的表决应遵循多数通过原则。如果出现平票,由总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总校长最终裁定。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应遵循三分之二通过原则。具有表决权的成员如因故缺席校务委员会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表决。
第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拥有对学校进行监督、管理、考核的责任和权力。
第四章 教育教学科研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因材施教,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文明礼仪、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有较高水平,为学生一生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十五条 学校教学部设教导处和教研处。全面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开展、课程研发、教科研、学业评价及教师培训等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 德育部由主管教育相关领导干部组织。要求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德育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推进总校“八好”养成教育,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
第十七条 教师要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生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名次,不以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颁布的有关体育、卫生工作法规,认真抓好体育课、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卫生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每年定期举行体育节、体质达标运动会及小型体育竞赛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合作开展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形成以学校、家庭、社会融合互动的育人网络,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五章 教师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相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按照“总量不变、合理流动、促进均衡、盘活优化”的原则,建立集团内干部和教师的定期交流制度,创新教师交流方式。通过骨干教师柔性流动、学科基地建设、特需教师配送等形式,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全面关心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不断进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成为一名研究型的教师,以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和奖惩:
1.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聘任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未央区“三定一聘”实施方案》,以按需设岗、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统筹兼顾、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聘任。
2.在聘任期内因工作需要,对发生违规违纪的现象,学校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惩处;学校积极鼓励教职工为学校建功立业,设立评优、评先等各项奖励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奖励。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陕西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学籍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学校每学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三好学生”“八好少年”“星级少年”和各类“优秀学生”等的评价方式,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予以奖励。
第七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总务处设立财务中心、服务中心。
第二十九条 财务中心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和纪律。学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执行预决算情况,接受部门和教育局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服务中心依法保护学校校舍、场地、设备等用于教育教学。坚持教育生活服务优质化,不断满足群众的需要。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未央区教育局审批。
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未央区方新小学。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未央区教育局批准之日起实施。
方新小学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集团总校方新小学的优质教育品牌和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共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共建(有效课堂) 共研(教学与育人策略)共享(优质人力和网络资源) 共控(教学过程和质量)”发展途径,探索学校管理、教师发展、学生成长、质量提升等方面的行之有效的策略,让学校每个孩子享受平等优质的教育,让学校每个教师在互动中共同发展,让各校教育实力日趋均衡。
当前,方新小学以落实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双减”和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努力奋斗。
三年内,力争使方新小学综合教育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凝心聚力办好未央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
多年来,学校先后荣获中央教科所双语、德育课题研究会课题研究优秀学校、陕西省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陕西省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示范学校、西安市师德先进集体、西安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西安市艺术特色示范校、西安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校、西安市“名校+”优秀学校等90多项殊荣,1000多名次学生在国家、省、市、区技能及作文比赛等活动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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