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文件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 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市财函〔2020〕984号)

二、补贴对象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的合法的自主创业人员、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人员。

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以上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均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三、补贴标准及时间

个人借款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或“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微信公众号”、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政务服务一-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平台”网页,按要求输入借款人及担保人基本信息,并做出相关个人承诺后提交贷款申请。

五、申请资料

(一)个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

3.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复印件;

4.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反担保人工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保证明复印件。

(二)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征信报告复印件;

3.结(离)婚证(未婚可不提供)复印件;

4.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反担保人工资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社保证明复印件;

(7)工商部门备案章程复印件。

六、受理机构

单位注册地所属区县的人社部门受理。

七、联系电话

029-86556924 029-86279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