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系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担负着区机关大院内的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及政府家属院的物业管理工作。它的前身是未央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科,1989年从政府办分离,成立了区直属机关行政管理局,1993年机改为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2002年机改时更名为未央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2月13日更名为未央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有1室7科,即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房产管理科、车辆服务保障科、安全保卫科、生活服务科、会议接待科、物业管理科。
(一)办公室(电话:029-86240406)。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电话:029-86285665)。负责区级机关、区政府北院、纬三十一街办公楼等办公区和区政府南北家属院的后勤保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负责区级机关公用事业经费的计划、申报和预决算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采购记账和报废清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区级机关水电费、电话费等经费的缴纳和转报工作。
(三)车辆服务保障科(电话:029-86268925)。负责执行区级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承担区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跨区域和突发事件应急公务用车保障;负责保障区级综合执法服务平台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的交通安全和车辆出入停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四)安全保卫科(电话:029-86268052)。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工作;负责机关院内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证件管理与发放工作;负责区级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外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机关院内突发与反恐事件预案,协助信访、公安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及重要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机关大院门禁登记及政府门前禁停区域的车辆、环境卫生、应急突发情况的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区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及平安创建工作。
(五)房产管理科(电话:029-86223478)。负责区级机关房地产的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区级机关办公用房总体规划、建设、配置、使用统一管理和调整分配、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违规建设、使用的核查清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住房普查、建档、统计和查询工作;拟订区级机关办公区重要设备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基建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电力、供排水、采暖、通讯等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和维修工作;监督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保障各类服务设备正常使用。
(六)生活服务科(电话:029-86237307)。负责区级机关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来宾接待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外包餐饮公司、配餐公司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饮食安全、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的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就餐卡办理、统计、餐饮费用的管理及结算;负责区级机关职工干部的健康服务工作。
(七)物业管理科(电话:029-86361068)。贯彻落实区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负责区级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垃圾分类和控烟工作;负责院外区级部门集中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车辆疏导、停放;办公人员的膳食保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区政府住宅小区、配套办公区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后勤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机关集体户口日常管理工作。
(八)会议接待科(电话:029-86240440)。负责区级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会议中心各类物资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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