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西安市未央区委办公室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未办字〔2019〕54号)设立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五)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九)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二)负责食品、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未办字〔2019〕54号)2019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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