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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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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09:4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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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029-86295953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拟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区域等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029-86331657

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组织、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汇总部门预决算,并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机关干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029-86232858

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工作措施,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教育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四)市场监管综合协调科:029-86295935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相关工作;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和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复审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公布工作;督促落实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做好相关舆情信息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安全应急预案,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五)信用监管科:029-86264779

拟订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模块的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调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六)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029-86240531

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相关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029-86259935

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工作措施,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措施;承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市场秩序监管科:029-86263098

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治污减霾、市场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网络交易监管科:029-86278938

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食品、药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网络市场执法工作;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负责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拟订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硬科技产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和新兴产业相关信息,为实施科学监管、“互联网+”等业态发展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

(十)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029-86291723

负责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负责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用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管;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消费投诉、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

(十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029-86295973

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餐饮服务环节消费投诉、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

(十二)药品与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029-86299529

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监督实施相关行业标准和质量技术规范,并对其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医疗机构备案炮制中药饮片工作;负责进口药品通关备案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消费投诉、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029-86235565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察责任;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有关事故;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监察、检测、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投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十四)计量标准认证与质量监管科:029-86234480

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和标准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拟订并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做好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负责区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规范相关认证活动与检验检测机构,促进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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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2 09:48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一)办公室:029-86295953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拟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区域等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人事财务科:029-86331657

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本系统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组织、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研究制定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汇总部门预决算,并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机关干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法规科:029-86232858

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工作措施,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标准;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教育工作;承担协调推进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四)市场监管综合协调科:029-86295935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相关工作;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和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复审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公布工作;督促落实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做好相关舆情信息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安全应急预案,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五)信用监管科:029-86264779

拟订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模块的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调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六)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科:029-86240531

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相关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管科:029-86259935

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工作措施,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并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措施;承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市场秩序监管科:029-86263098

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治污减霾、市场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网络交易监管科:029-86278938

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食品、药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负责网络市场执法工作;负责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负责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拟订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硬科技产业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和新兴产业相关信息,为实施科学监管、“互联网+”等业态发展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

(十)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029-86291723

负责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负责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用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管;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消费投诉、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

(十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029-86295973

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餐饮服务环节消费投诉、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

(十二)药品与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029-86299529

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监督实施相关行业标准和质量技术规范,并对其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中药材专业市场,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医疗机构备案炮制中药饮片工作;负责进口药品通关备案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消费投诉、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029-86235565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察责任;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有关事故;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监察、检测、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负责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投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十四)计量标准认证与质量监管科:029-86234480

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和标准化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拟订并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对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做好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负责区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规范相关认证活动与检验检测机构,促进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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