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电话029-86267984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党风廉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社会行政事务科。电话029-86259448
负责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老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及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孤儿、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等保障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行政区域的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提名上报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区内地名命名的考察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管理和统计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编制行政区划图;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本区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电话029-86287287
负责拟订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各街道申报的低保对象情况进行审核、批准;负责各街道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负责外省回陕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内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制定全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
(四)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029-86273280
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执法监察、培育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年检、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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