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如何提升?
答:近年来,国家连年以10%—15%的幅度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并发挥效益,中央财政下达的优抚经费从2005年的76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463亿元,实现了由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质量转变。
优抚对象的类别有哪些?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规定,优抚对象为: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什么是优待?
答:优待是国家、社会对优抚对象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给予物质照顾和优先优惠待遇的制度。目前的优待主要包括:义务兵家属优待、医疗优待、交通优待、参观游览优待、教育优待、住房优待、随军家属安置优待等。优待工作是我国优抚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优抚工作的重要特色。
什么是定期定量生活补助?
答: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拨出专项经费,按照不同的对象和条件,定期向优抚对象发给一定限额的生活补助费,即定期定量补助。
目前,我国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暮年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
什么是抚恤?
答:包括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两种。
死亡抚恤是国家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采取一种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的形式。死亡抚恤经历了帮耕帮种,实物补助,发放抚恤粮到发放抚恤金等形式。目前,分为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
残疾抚恤是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采取的具有生活保障性质的抚慰形式,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军人政治上的褒扬和物质上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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