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园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工业园总体规划,产业布局、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发展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协调做好园区内开发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入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落地建设协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引起的信访事件协调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负责园区内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企业服务等工作。
(五)牵头六村堡地区土地整合、项目推进、综合协调等工作。
(六)负责工业园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决算、财政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园规划范围内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七)负责工业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维护工作。
(八)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