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综合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综合改造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编报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定,实现把大兴新区建设成为城市形象集中展示区的奋斗目标。
(二)负责综合改造项目的摸底、调研和可研分析,协调市、区相关部门编制、论证、评审综合改造项目策划方案、规划方案、土地整理计划和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等,拟定综合改造项目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和收益核算的意见。
(三)负责办理综合改造项目的相关手续,受理新建项目立项、规划、用地、建筑等申请的初审,协助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协调包装推介、土地出让和招商引资。
(四)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改造区域内城中村整村拆除和安置回迁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改造的土地收储、开发整理,企业搬迁、拆迁安置工作。
(六)负责综合改造整体规划在付诸实施中的监督工作,纠正不按规划操作或任意变更规划用途,擅自转让土地,破坏环境的行为,维护大兴新区规划的严肃性。
(七)负责做好综合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对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和进度实施全方位监督。
(八)负责组织编制综合改造项目公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九)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和擅自开发行为,对综合改造区域实施有效管控。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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