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安委办关于建立完善开发区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建委行政授权委托,负责区域内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区域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行政处罚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执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建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健全区域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完善区域内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和报告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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