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管理科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措施;协调推进全区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落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和任务;承担区域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除外)保护责任;协调处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承担电力行政执法监察责任。

(负责人:雷洁琼 电话:029--8161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