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事项的落实、检查、督办等工作;负责街道机关日常工作安排;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制定街道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落实;负责重要事项、重要会议的组织、保障,以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街道文电、机要、党务政务公开、保密、督查、绩效管理、档案等工作;负责街道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生、目标考核、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任免和考核监督;履行对区级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职责,统一考核和指挥协调;负责街道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领导辖区民兵整组、潜力调查、兵役登记、军事训练和征兵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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