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未央区谭家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158号
邮政编码:710021
咨询投诉电话:029-86619777
传真/邮箱:029-86619777/wyqtjjd@163.com
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在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对区级部门在街道的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以派出单位为主、街道党工委为辅的双重管理制度。
4、在开展涉及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时,对街道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组织、指导和协调。
5、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抓好本街道辖区内无主管上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
7、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8、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抓好街道、农村、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9、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委托,结合我区实际,谭家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内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在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2、制定并组织实施地区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帮助农村和城市社区经济发展。
3、指导和帮助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及人民调解工作。
4、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农村村民委员会、驻地单位和城乡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四自一包”责任制。
5、监督管理城乡居民区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
6、负责取缔、纠正在道路、公共场所违法设摊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
7、组织农村、驻地党委和城乡居民开展农村市容、城市社区建设,繁荣城乡文化,发展城乡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服务事业。
8、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院落和“五好家庭”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开展科普活动。
9、搞好待业人员管理、劳动就业推荐,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10、反映城乡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地区稳定。
12、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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