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是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负责对西安市未央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的规定,主要职责有: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贯彻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评价和预测,拟订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国土规划及区域开发规划;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对自然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理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以及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环境监测和环境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主要对外活动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安装、使用锅炉环境保护审批;为防治污染提供技术、标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服务与指导;受理、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申报,征收排污水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受理单位和个人的环境投诉和举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查处并答复、反馈;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超标排污行为和其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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