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控制科

1、负责大气、恶臭、光、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4、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5、负责涉农管理类工作。

6、落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工作。

7、联系方式:029-63602626

8、负责人:李岭丰;

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0、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