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大气、恶臭、光、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2、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3、负责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
4、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5、负责涉农管理类工作。
6、落实空气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工作。
7、联系方式:029-63602626
8、负责人:李岭丰;
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0、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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