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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