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为规范西安市未央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由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未央区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未央区教育局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附件1)一式两份(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需贴1寸照片);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19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2022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1. 收取资料时间安排:2024年3月18日-3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受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汇文南路,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人事科413室)。

联系电话:86239767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附件3委托书.docx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