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深化无传销区创建工作暨 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未央区深化无传销区创建工作暨

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3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未央区深化无传销区创建工作暨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未央区深化无传销区创建工作暨打击传销专项执法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深化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为全区追赶超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建设为依托,以巩固深化无传销创建为总体目标,按照“市上统筹、属地主体、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综合治理和源头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党委统-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人员聚集多发地、群众举报和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传销活动。通过集中整治,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传销团伙,查处一批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异地聚集式传销,网络传销数量明显减少,滋生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从根本上遏制传销活动投诉举报量居高、异地聚集式传销严重、网络传销案件线索多发的势头和首接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助力我市年底摘掉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城市的“帽子”。

   三、责任分工

    全区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工商未央分局牵头组织协调。区级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一)各街道办,管委会:切实履行打击传销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辖区打击传销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打击传销的领导,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真正把打传工作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动。

    (二)工商未央分局:受理传销投诉,收集传销活动线索,积极参与打击和取缔传销行动,做好社会面清理、教育、遣散,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打击整治网络传销,依法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地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传销宣传工作。

    (三)公安未央分局:接受群众传销举报,积极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犯罪的传销人员立案侦查,深挖传销组织上线和幕后组织策划者,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结合户籍管理、重点人口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职能,严厉打击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等传销行为;对拒绝、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严厉打击。

    (四)区综治办:继续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纳入2018年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促,推动打传工作常态化。

    (五)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打击传销的舆论引导工作,报道打击传销工作取得的成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区网信办要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做好打击传销的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防范并配合做好查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六)区法院:对起诉的传销案件及时依法审理、定罪量刑,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传销犯罪分子,形成有效打击和震慑效应。

    (七)区检察院:依法做好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严把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关,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办案质量和打击力度。

   (八)区教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引导,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会同工商、公安机关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工作。

    (九)区民政局:积极参与清查并遣散传销组织和人员工作做好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的救助工作。

    (十)区司法局:负责做好打击传销的法制宣传工作;对社区服刑的传销犯罪人员做好帮教工作。

    (十一)区人社局:利用人力资源招聘平台,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严防传销分子诱骗求职者加入传销组织。

    (十二)区经贸局:加强直绡和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引导企业自律,完善行业规范,配合有关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区城管局:利用各种城管宣传平台,在人员流动大、聚集多和城市明显位置做好打击传销宣传工作。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摸底排查,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整治行动。

    (十四)区财政局:负责将打击传销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本级打击传销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召开会议、督导检查、集中执法、举报奖励以及遣返传销人员等所需费用。

    (十五)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要加强小区物业的管理,建立物业公司对小区房屋出租情况和涉嫌传销活动情况报告制度,做到信息反馈及时、抄报及时。

    (十六)区国税局:依据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十七)区地税局:依据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加大案件查处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和《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3]37号)等规定,强化对传销组织和人员的行政处罚,强化对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的刑事打击,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收集固定,确保准确定性,精准打击。

    (二)强化地区整治

    以无传销创建工作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教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基层联动机制,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实行群防群治和综合治理。要持续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深入调动基层组织的积极性,群防群控,齐抓共管,全力打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

    根据以往举报投诉情况以及维稳重点区域,本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区域为:张家堡街道、未央宫街道、汉城街道、谭家街道、大明宫街道、辛家庙街道。重点防控区域为:未央湖街道、草滩街道、六村堡街道、徐家湾街道。各街道办、管委会根据本地情况,进一步明确本辖区重点部位,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三)严打网络传销

    各部门在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工作中要以今年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逵法犯活动联合整治作为契机,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具体的工作举措。要通过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工作,做好对传销网站的查处和净化网络环境工作,压实互联网平台的主体责任,切断网络传销传播扩散渠道,深度净化网络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网络环境。

    (四)做好分类处理

    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彻底捣毁其传销网络。对诱骗他人来我区非法聚集培训、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予以拘捕或治安处罚,并坚决取缔传销窝点。

    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大多数群众,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使其自觉停止传销活动,并及时予以遣返。对打传行动中清理出来的参与传销者要进行造册登记,并给传销人员较为集中的原籍地人民政府发函,请求协助做好当地参与传销人员的遣返和防范工作,预防其它群众被骗到我区从事传销活动,进一步实现“流出地”与“流入地”跨区域联防联动、双向管控,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流入”。

   五、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5月2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清线索,掌握底数(5月2日至5月31日)

    要按照方案要求,对曾经发生过、被举报投诉传销活动较为集中和可能滋生传销活动的社区、村庄、宾馆、娱乐场所,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旧城改造区、闲置厂房等房租较低廉的区域进行摸排清理。排查工作由各街道办、管委会牵头负责,村委员会配合,逐街道、逐社区(村)逐门逐户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6月1日至11月30日)

    各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能划分,加强配合,联合作战,形成合力。要组织精干力量,以端窝点、摧网络抓头目为抓手,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类。统一部署,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清理打击,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及时遣散解救受骗参与传销人员,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

    (三)认真总结,分析研判(12月1日至12月31日)

    工商未央分局、公安未央分局及区级各相关单位要对开展打击传销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每月会商研判一次,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不足,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要及时深入开展针对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区域、场所、行业的监管和清理力度,巩固执法行动成果,严防参与传销人员打而复返、散而又聚,传销活动出现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效果

    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决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切实站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高度,认真反思工作差距,准确研判传销形势,深刻认识问题症结,充分汇聚上下力量,形成打传坚强合力,坚决打赢清除传销这场硬仗。要积极借鉴域外打传经验,进一步建立完善打传机制体制,构建起部门协同、街道共抓的工作格局和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强大声势。打击传销工作将纳入年度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考核指标体系。

    (二)落实制度,强化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要积极落实首接负责制,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辖区内的工商和公安之间、系统内部的科、所(队)之间,要按照管辖权限和职责分工主动及时予以受理,不得推诿扯皮,上交矛盾。专项行动期间,市打传办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区县、开发区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区政府将于每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倒数后三名的单位由区政府约谈党政主要领导。

    (三)形成合力,规范执法

    区级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打传办的安排部署,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抓住突出问题,强化打击措施,要充分发挥好政府领导作用、打传办协调作用、公检法打击作用、街道和社区防控作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收集和固定,依法适用行政、刑事强制措施,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或激化矛盾。各级各部门在执法行动中遇到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战果、案(事)件等情况随时上报。

    工商未央分局要客观、准确、如实统计汇总工作情况。公安未央分局、各街道须于每周五下午15:00前将本周《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工商未央分局。专项行动总结和总体数据,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工商未央分局,并上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传真):代迎涛   86240531

    邮          箱: 3269303933@qq.com


附件: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