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 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未政办发〔2018〕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全区征地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7〕113号)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国土发〔2018〕1号)要求,需开展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完善的重要性

制订和调整更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

二、工作任务

(一)更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陕国土资发〔2017〕113号文件要求,以2018年1月1日为基准时点,对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调整完善,对需要调整的区片进行相应调整。

(二)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

在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准备和部署阶段(2018年1月16日—1月30日)

1.拟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定熟悉此项业务的技术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

(二)调研和收集资料阶段(2018年1月31日—2月2日)

1.国土未央分局和技术协作单位对近年来征地案例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街办指定专人协调调查表的发放和收集,确保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开展。

2.区发改、统计、农业、粮食、人社、民政、物价部门全力配合,负责报送相关数据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

(三)实施阶段(2018年2月3日—2月28日)

由国土未央分局配合技术协作单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划定征地区片,分析、测算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2010年公布实施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更新,然后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工作表格成果、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四)听证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15日)

省国土资源厅对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平衡、评审后,将审定结果反馈国土未央分局,由国土未央分局提请区政府同意,组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

(五)审批公布阶段(2018年7月1日—7月20日)

省政府公布各区(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后,区政府根据各区片范围及测算结果,公布全区各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四、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科学的、严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区政府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征地、合理补偿的重要依据,是规范征地行为、保护被征地群众利益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以梁晚晴区长为组长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制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未央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征地区片布局、地价调整及听证、申报等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由国土未央分局牵头,各街办、财政、发改、统计、农业、粮食、人社、民政、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完成。

(三)保障工作经费。按照省、市要求,区财政局要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对该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开展。

(四)按时报送资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动手,并于2月2日前将联系人信息、相关纸质和电子版资料报送国土未央分局(联系人:贺磊,电话:86265942)。

附件: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资料清单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日



附件: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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