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2年11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分(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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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娜宠物医院建设项目

西安市未央区风锦苑小区2栋1单元西2号商铺2层

西安思娜宠物医院店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风锦苑小区2栋1单元西2号商铺2层。主要从事宠物疾病预防、诊断、手术治疗(涉及三腔手术)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化验室、手术室、免疫室、药房、DR室、住院区、医疗废物间等。医院不设宠物寄养,无员工宿舍、食堂。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思娜宠物医院店,《报告表》由陕西惠泽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专家函审。

1、运营期医疗废水经消毒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小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宠物粪便产生的异味,通过在宠物笼下方设置放置猫砂用以吸收粪尿托盘,并及时由医护人员清除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密封保存;定期喷洒消毒液去除异味,并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3、运营期宠物叫声采取设置密闭诊断室及对犬类宠物实行套嘴等措施。

4、运营期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动物尸体规范化处置后交由宠物主人,并告知有处理资质单位的联系方式,由宠物主人进行后续后害化处置。宠物粪便采取猫砂托盘收集,及时装入专用密封袋中,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西安思娜宠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docx

(通讯员:张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