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事项名称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 号)。

《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民发〔2016〕10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66号)。

《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18〕56号)。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未央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未政办发〔2016〕71号)。

申请条件

具有西安市未央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规格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

备注

申请人的户口本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行政机关


残疾人证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本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应在未央区户籍地发放补贴资金的相关银行办理

使用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书面说明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不属于本人的

政策告知书及承诺书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个人授权书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公示无异议证明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社区


个人申请书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未央区残联

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 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盛龙广场店5楼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审批区C02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受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核实,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或居委会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无异议的,在《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核: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城乡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原则,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做好服务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

合条件的,在《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和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告知原因。

(四)批准:区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审核合格材料由区民政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流程图


办理时限
2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29-86563065
补贴标准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1.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

2.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注意事项

(一)可重复享受政策的:

1.享受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的,符合条件的,可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

2.根据市老龄办发〔2015〕34号,享受农村丧失劳动能力和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的(每人每月50元),符合条件的,可与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复享受。

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不可重复享受政策的:

1.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 ,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4.享受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享受离休干部护理费的,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享受退休人员护理费,低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标准差额部分。

表格下载 (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docx 《个人相关信息核查授权书》.xls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