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补贴

事项名称
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补贴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残联发〔2014〕207号)

《残疾人创业行动项目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1.凡西安市未央区户籍且持有合法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残疾人;

2.取得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法定代表人为残疾人本人;

3.实际经营(运行)满1年,且持续经营(运行)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规格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

备注

申请人的户口本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

复印件

3

纸质

申请人


残疾人证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

复印件

3

纸质

申请人


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

原件

3

纸质

行政机关


营业执照

真实合法,用A4纸竖向复印,查验原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纸质

申请人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未央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

自主创业及参与合伙创业的残疾人,由本人填写《西安市残疾人创业行动项目申报表》并携带相关申报资料,经户籍所在地社区(村)、街办(乡/镇)、区县残联、财政初审后,由区县填写《西安市残疾人创业行动项目申报汇总表》报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市残联核准、公示无异议后,报市财政局。

流程图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29-86240876
资助标准

每人一次性给予6000元的扶持资金

表格下载 西安市残疾人创业行动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