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

事项名称
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
法律依据

《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项目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具有西安市未央区户籍,上年通过全日制学习取得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且在用人单位见习、培训期间的残疾人大学生。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要求

规格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

备注

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纸质

申请人


残疾人证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纸质

申请人


《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见习培训补贴审批表》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

原件

2

纸质

行政机关


见习报告

加盖见习单位公章。

原件

2

纸质

申请人


毕业证

真实合法,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纸质

申请人



办理机构

办理机构:西安市未央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南路西段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街道审核由街道残疾人专委提交至区残联。

2.初审复审: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复审,复审合格后,上报市残联。

3.审核拨付: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对上报补贴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下达拨付补助资金,拨付区残联,由区残联负责发放到申请人。

流程图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029-86240876
救助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生活费1000元,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

表格下载 残疾人大学生见习补贴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