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的通知》(陕财办会〔2021〕37号)的要求,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2月份代理记账机构首次证后核查。
一、核查时间
2026年2月9日至2月11日
二、核查对象
1月19日-2月4日,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2家代理记账机构(名单详见下表)。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批准日期 |
优企会(西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1610112MAK3MAFRXM | 2月4日 |
陕西尚悦财税事务所有限公司 | 91610132MADC2A8J6D | 2月4日 |
三、核查内容
是否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专职从业人员是否满3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是否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四、核查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改革方案>的通知》(陕财办会〔2021〕37号)“财政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1个月内,对新领证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全覆盖的首次证后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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