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数据统计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医保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群众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为全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医保核心业务与群众需求,围绕参保缴费、待遇保障、集采药品推广、经办服务优化等关键领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央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服务指南等信息。针对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由5182元调减至4990元)、集采药品“三进”(进药店、进社区、进线上)活动等惠民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推送,确保群众清晰了解政策内容及受益情况。全面公开医保经办流程、四级医保经办网络、“1+2+1上门办”服务模式、零星报销周期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等便民服务信息,同步更新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指南,满足群众多样化信息获取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规范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各环节。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申请登记台账,对收到的申请及时开展会商研判,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2025年,区医保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对拟公开信息开展涉密审查、合规审核,重点排查医保数据中的个人敏感信息,坚守数据安全底线,杜绝违规公开情况。定期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废止、修订信息,形成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全年修订医保经办流程、财务审批、风险预警等17项内控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公开制度文本,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未央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强化“未央医保”微信公众号功能,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服务提醒等,公众号关注用户超7.1万,累计服务120万人次,形成“网站 + 新媒体”联动公开格局。在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设置信息公开专区,公示办事指南、政策文件、投诉举报电话等,配备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结合“医保政策走基层”活动,深入社区、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培训、宣传册发放等方式,面对面公开医保政策,全年培训基层人员350余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制度保障与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要求,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与规矩意识。对外公开医保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高效处理群众诉求,全年处理热线工单1657件,办结率100%;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医保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医保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对群众关心的高频问题解读不够细致,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理解需求的问题。下一步,医保局将围绕群众关切,细化政策解读,针对高频问题制作“一问一答”式解读材料;引入数据图表、流程图等可视化形式,增强信息可读性。同时,建立政策解读反馈机制,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及时补充解读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总额为0,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