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2023年工作中,政务网公告公示了175条小区住宅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公示公告了E类人才4个批次;保租房房源认定10个批次;未央区2023年租赁性保障房备案表4个批次,分四个季度公开了2022年西安市未央区廉租房租金补贴汇总表4批次;公开了2023年二个季度西安市未央区廉租房租金补贴汇总表;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回复办结了205条市民信访投诉信息。

(二)促进工作规范化。为确保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严格落实发布信息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产生以及工作内容的审核监督,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根据领导任职情况及时对领导信息及分管业务情况进行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39件,共办结139件,上年度结转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9

0

0

0

0

0

1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6

1

0

0

0

1

9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37

1

0

0

0

1

1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内容审核情况不够细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对依申请公开文件进一步探索研究,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法规政策培训,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水平。二是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