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区志科

负责组织编纂、续修《未央区志》《未央年鉴》工作;拟定区志编纂、续修工作方案;指导、协调、督促、审定区级各部门专业志编纂工作;负责年鉴编撰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省市地方志未央内容组织编撰工作;培训各承编单位修志编辑人员;组织、指导基层做好地方志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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