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区级文物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的编制及其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古建筑修缮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有关申报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养,并组织文物、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群众文物保护员证的核发及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依法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及博物馆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和流散文物征集工作;负责古遗址、古建筑、博物馆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文物部门对辖区内考古勘探区域是否涉及级别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点的核查;协助上级管理部门监督全区文物遗址公园的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做好不可移动文物日常巡查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巡查考古勘探工作是否规范;辅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和督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办公室电话:029-86287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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