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维护区级公开目录。负责更新政府网“统计数据”板块内容,发布《未央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月度发布全区经济发展主要统计数据。

(二)发布部门政务动态。通过区政府网站及统计系统网站对外刊登政务信息162条。发挥好统计服务职能,全年共出刊《未央统计》28期,《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测》12期,发表统计调研文章4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三)推进政务公开透明。按时发布《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报表》、《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2022年度西安市未央区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和年度工作总结及打算。

(四)依申请公开。全年办结群众在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满足群众新需求、新期待。

(五)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未央区统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政务信息公开实效上还不够及时;二是内容及数量上还应该多丰富;三是统计数据解读有待提升。2024年,在发挥好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责的基础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要不断提升和强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精准提供各类统计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满足社会公众需求,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