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审计局审理稽核科

负责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起草地方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审计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审计整改事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验收并提交整改结果,对整改不到位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负责衔接审计线索移送、审计结果会商、审计结果公开等工作;对全区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029-8635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