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拟订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区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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