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农林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区农林水务局在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总计47条。包括新闻类信息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财务类信息20条、公告类信息6条,代表提案办理8条,法治政府1条。主要提升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更加丰富、程序更为规范、获取信息渠道更为便捷,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均依法、全面、准确地做好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区农林水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5件,申请方式主要是以书面申请为主。申请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政策咨询等。15件依申请公开,区农林水务局均及时予以答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2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2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2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主要表现为: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公开过程中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内容措辞有误的现象。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及时组织干部业务学习,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提升,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开信息开展自查自纠,防范规范用词用语错误,加强公开力度,对于政策允许公开的信息,坚持应发尽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