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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办理区级总河湖长、区级河湖长交办的事项,协助区级总河湖长、区级河长湖长对各街道、各部门履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职责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承担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电话:029-8635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