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水利科

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务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提出区级水务建设项目安排建议,提出区级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的实施或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负责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负责渔业生态环境、水生种苗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对审核、批准交易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水产养殖的科技推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乡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负责水务行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依法征收、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负责全区水务行业的科技发展工作,组织水务行业技术推广和水利普法宣传;做好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配合做好再生水利用相关工作,电话:029-8635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