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经济发展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信息引导,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做好生产要素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督促并实施年度工业投资及工业技改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负责主要工业市考核指标的预测和推进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成长培育工作;负责工业企业专项资金组织申报;监测、分析工业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指导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创新;负责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中小微企业各项发展指标;负责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工作;负责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建立维权减负工作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协调减轻企业负担;监测、分析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运行态势;负责指导、协调产业集群和制造业功能区发展工作;负责食盐生产加工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亲商助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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