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有关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制度和标准。
三、承担行政执法督导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统计工作并发布有关信息。
五、监督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
六、监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区公路路政管理、养护工作和“四好农村路” 建设工作。
八、负责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设施监管。
十、承担辖区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
十一、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调整。
十二、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十三、承担全区路网运行监测和抢修保通工作。
十四、配合全区新、改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监管。
十六、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治污减霾)和节能减排工作。
办公电话:029-89578500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