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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辖区内公路畅通提供养护和管理保障。
二、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拟定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三、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四、检查、考核公路养护质量,监督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养护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公路情况普查、数据统计及报表汇总。
办公电话:029-8624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