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和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监督。

(三)依法负责户外广告日常管理工作。

(四)依法查处辖区未经批准擅自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规划部门对认定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五)做好辖区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站点的设置管理工作;对违法设置行为及人行道机动车辆违停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六)依法查处辖区背街小巷园林绿化方面违法行为。

(七)负责辖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站点及机动车清洗站点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八)对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九)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扬尘污染,以及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事项。

电话:029-86521390 1592991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