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街道党工委

汉城街道党工委根据区委的授权,在辖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四)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派出机构的领导,发挥街道党工委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统筹推进机关、社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统筹推进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驻地单位和社会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六)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协调推进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街道征兵,民兵预备役、民防等人民武装工作。

(七)负责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网信工作、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街道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规章以及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八)负责辖区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更好推动人大、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调研等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工作。

(九)对街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任免和考核监督。履行对区级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职责,统一考核和指挥协调。负责使用、发放派驻机构的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考核性奖励。负责对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小区工作站站长、楼栋长进行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

(十)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