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HY-2026-ZB-022
二、项目名称:机关廉政灶采买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机关廉政灶采买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西安秦豫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365号钜益1002幢 0511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下浮率:4.00% | 96.3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机关廉政灶采买服务):
服务类(西安秦豫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餐饮服务 | 机关廉政灶采买服务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及甲方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及甲方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及甲方要求 | 632,32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思思(采购人代表)、张善文、梁全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文景小区支行 账号:61050110057800000789 请成交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转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机关廉政灶采买服务 | 0.910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二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凤城一路与仪凤巷十字往南100米
联系方式:13152137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8号保亿公元印12幢808室
联系方式:029-89151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倩、史萌
电话:029-89151632
陕西齐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4日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0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