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2-HZZB-349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综合楼改造项目(2包)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西安建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2号云天大厦21层A室
当事人2: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1603室
当事人3: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西安市朱宏路范家北村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西安市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烹饪实训综合楼改造(1包)”延伸检查工作中,发现招标文件(2包)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存在数量未量化情况,影响潜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现经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复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此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将特定金额合同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或西安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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