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ZYD-ZB-051
二、项目名称:未央区第二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西安美拉企业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盛龙广场第2幢2单元24层22402号
当事人2: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东岸阳光6号楼2711号
当事人3:西安市未央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纬三十一街政府办公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9月21日,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布结果更正公告称:原中标单位“西安美拉企业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更换中标单位为第二名“陕西众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但未向财政部门报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本机关调查,原中标单位“西安美拉企业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所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为虚假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对于西安市未央区应急管理局、陕西中扬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报备手续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对于西安美拉企业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未央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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