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助力陕西省养老行业健康发展——陕西省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

2025年7月23日上午,陕西省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西安市未央区荣军服务中心举行。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陕西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会长韩水岐,陕西省调解协会会长麻仁伟,未央区司法局局长高选会等出席仪式。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调解协会、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陕西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市正义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代表,部分养老机构及媒体代表共70余人出席仪式,共同见证我省养老行业以“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成果。该委员会的设立,是陕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不仅填补了我省养老行业纠纷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空白,也将推动全省调解工作向纵深推进,标志着陕西在完善养老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已达22.4%,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机构与老年人之间的服务纠纷也随之增多。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民法典实施,高效化解养老纠纷,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及养老机构合法权益,陕西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在陕西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指导下,在陕西省调解协会的引领和支持下,率先在行业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经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批复备案,“陕西省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设立,这也是目前全国首家行业性、专业性的省级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据了解,该委员会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副102号荣军服务中心1417、1410室,现有17名调解员,均具备法律、医疗、护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保险、养老行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其主要职责包括:

为全省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及家属、养老机构提供法律咨询与调解咨询;

调解各类养老纠纷,衔接纠纷案件转移、保险理赔协调及司法诉讼程序讲解等工作;

通过调解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合法维权;

推动养老纠纷从院内转向院外化解,保障老人与机构合法权益及机构正常运营;

协助全省设区市以上地区设立属地化调解委员会并备案,提升服务效能;

协助养老机构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与风险事故处理程序;

向主管部门及养老机构提出纠纷防范建议;

开展养老纠纷风险排查培训,搭建风险数据管理体系;

健全养老行业自治纠纷处理规范,开展其他相关调解业务。

陕西省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揭牌,标志着我省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正式落地。这是省司法厅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省调解协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具体实践,也是提升全省调解工作整体效能、落实三年规划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积极参与养老行业纠纷地化解工作,共同维护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和秩序,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后期的服务方面,陕西省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也将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及各养老机构,同步落实文件要求:“积极发挥责任保险的经济补偿和风险预防等功能,养老机构可以投保综合责任保险,借助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改进风险管理措施。”广泛与社会各方机构合作,更好地保障养老机构的安全运行。

陕西省养老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代表称,将主动担当履职,提升业务能力,依据人民调解法引导当事人依法公正解决纠纷,发挥专业调解优势,推动全省养老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平安陕西贡献力量。

与会养老机构代表认为,该委员会的成立搭建了便捷畅通的纠纷沟通平台,使行业矛盾调处实现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既能维护住养老人与养老机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也能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推动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为养老服务纠纷提供了新化解渠道,将开创养老机构纠纷预防与处置高效规范化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