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
汉城街道长乐西苑等五个小区环境提升改造(文景西区)
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BT-ZCGK-2025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汉城街道长乐西苑等五个小区环境提升改造(文景西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中内容发生变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34页中“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现修改为“2.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原招标文件中P43页中投标总报价评分中:

1、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40的公式计算得分。3、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条件的投标人,对其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现修改为: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偏差率=(供应商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不足1%时,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条件的投标人,在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最终报价得分。

具体修改内容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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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汉城商业街中段

联系方式:029-61211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蓝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联系方式:15991285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工

电话:15991285632

陕西中蓝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