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路77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西安未央圣远和园护理中心 | 西安市未央区云庆路1093号2号楼1-11层 | 西安大明宫养元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云庆路1093号西安养元医养中心2号楼1-11层。项目拟设置医疗床位90张,主要建设综合门诊、娱乐休息、中医理疗康复和医疗护理康复区。本项目不设宿舍,无传染科、发热门诊及传染病房,无太平间。项目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建设单位为西安大明宫养元医院有限公司,《报告表》由西安云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评估。 | 1、运营期护理中心废水经自建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安养元医院总排口进入市政管网。 2、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除消毒设施外其他设施均为密闭箱式结构,产生的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 3、运营期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未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于输液瓶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 |
(通讯员: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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