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
1.西安市城六区户籍居民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居民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3.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向其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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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
1.西安市城六区户籍居民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居民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3.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向其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